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视频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?

2020-03-23 13:53:29

摘要:张某早年妻子死亡,育有张某某、张某甲两个子女,其名下有一套房屋。2016年12月张某死亡,张某某与张某甲就这套房屋的继承发生争议,双方协商不成,诉至法院。

案例详情:

张某早年妻子死亡,育有张某某、张某甲个子女,其名下有一套房屋。2016年12月张某死亡张某某张某甲就这套房屋的继承发生争议,双方协商不成,至法院

庭审中,张某某出示了一份录像证据,视频中有老人称自己所拥有的房屋归张某某所有。张某某、张某甲共同确认,该视频中的老人就是父亲张某。张某某称,该视频遗嘱录制于2015年5月,地点在张某的住房,是在张的要求下,张某某用自己的手机帮张某录制录制该录像时,只有张某某和某在场。因此,张某某主张应当按照该视频遗嘱的内容,由张某某继承父亲张某留下房屋

法院经审理认为,该视频遗嘱系张某某用个人的手机进行录制,录制时只有张某某和某在场,属具有利害关系的继承人单独录制且没有见证人在场见证,不属于合法有效的遗嘱形式,张某某提供的视频遗嘱无效。据此,法院最终作出判决,驳回张某某诉讼请求,某遗留的房屋根据法定继承由张某某、张某甲共同继承


大象律师观点:

本平台律师认为,该案件中张某某虽然提供了视频遗嘱内容,但我国《继承法》中并无有关录像遗嘱的规定,可以比照《继承法》第十七条“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,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”的规定,将视频遗嘱视为录音遗嘱。但视频遗嘱比录音遗嘱多了画面,更利于还原拍摄当时的情况。导致了张某某的败诉的原因有两个:其一是视频遗嘱中并未有见证人在场;其二是根据《民事证据规则》,视频属于视听资料证据形式,当存有异议时不得单独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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